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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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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岗位职责

审计处工作职责

审计处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学校和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校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对财务计划、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

2、对学校各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

3、对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4、对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

5、对所属企业单位、校办产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

6、对基建、维修工程的概算和预决算进行审计;

7、对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学校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8、负责对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9、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10、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学校确定的其它审计事项。

审计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在校长直接领导下,主持审计处日常工作,组织审计人员对学校各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效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基建工程预决算等审计事项进行审计。

二、组织审计人员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制定或参与制定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为学校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四、带头执行并教育审计人员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以及学校有关财经规章制度。

五、认真专研审计专业理论和业务,充分发挥审计人员专长,调动审计人员积极性。

六、定期或不定期向校长汇报请示工作。

七、完成学校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审计工作。

审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处长组织落实审计处的全面工作。

二、协助处长分管基建、维修工程审计工作。

三、负责基建、维修工程审计项目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和审计决定的复核工作。

四、协助处长抓好审计处自身建设。

五、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员岗位责任制

一、在处长领导下开展审计工作,按照学校审计处职责范围内的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并向处长报告工作。

二、认真遵守国家财经审计法规和上级部门、学校有关财经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自律。

三、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依据审计工作程序,做好审计资料的记录、整理,实事求是地起草审计报告,提交处长审签。

四、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审计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张旭平 审计处处长

谷桂洁 审计处副处长

张立君 正处长级审计员

宋彦红 副处级审计员

李佳明 审计员

办公地点:第一教学楼四楼

办公电话:0434—3295399(处长室)

0434—3296805(办公室)

0434—3291886(审计员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