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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时间:2023-09-03      浏览量:

物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加强对消防安全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吉林师范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应急处理预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基本指导思想,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学院安全和稳定。

事故应急处理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事故应急处理人员及职责

(一)成立物理学院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组长为学院院长,副组长为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成员由相关实验室及办公室安全责任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职责: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制定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提供事故抢救信息;组织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三)成员职责: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负责对自己负责实验室及办公室事故及时发现,快速报告,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学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请示组长启动应急处理预案;落实学院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要求;申请处理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事宜;协调负责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协调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露;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发生事故后,相关实验室主要负责人按照制定的应急处理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学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二)学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按照应急处理预案,做好组织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并请求给予支援;报告要及时准确,不得漏报、瞒报。



吉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