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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吉林师范大学学院校友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为适应新形势下高校校友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校友工作体制机制,提高校友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增进吉师校友之间以及校友与学校之间的情感交流,增强吉林师范大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借助学校60周年校庆的契机,成立“吉林师范大学XX学院校友会。

一、名称:“吉林师范大学××学院校友会”。

二、隶属:学院校友会是吉林师范大学校友会的分支机构,隶属吉林师范大学校友会。

三、宗旨:联络校友,服务校友,促进学校与校友事业共同发展。

四、组织与机构: 学院校友会领导机构:理事会。理事会可设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1人,副会长3-7人。理事会可聘名誉会长若干人。理事会设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3人,干事若干人。

五、经费来源:

1、会费。

2、会员或社会赞助、捐赠。

3、其他合法收入。

六、时间要求 各学院校友会应在2016年12月底以前完成建会工作,并把学院校友会章程、组织机构名单、成立大会合影等相关材料上报吉林师范大学校友会秘书处备案。

七、学院校友会成立大会基本会序

1、宣布成立大会开始,介绍来宾及校友代表。

2、筹备组负责人向大会报告学院校友会筹备情况。

3、宣读吉林师范大学校友会同意成立学院校友会批复

4、审议并通过本会章程(草案)。

5、审议并通过本会组织机构建议名单。

6、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7、宣布“吉林师范大学XX校友会”正式成立。

8、相关部门领导或来宾致贺词。

9、吉林师范大学校友会致贺词。

10、首任会长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