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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硕师计划”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19   点击数:

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学校“硕师计划”复试录取工作,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和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2023年“硕师计划”复试录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学校招生巡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巡视。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方式

结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2023年“硕师计划”复试采用网络远程考试方式,复试平台选用超星平台“学习通”考试系统和腾讯会议。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吉林师范大学2023年“硕师计划”复试考生须知》。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笔试9月21日16:00—18:00

面试9月22日14:00—

(三)参加复试的考生范围

在2023年“硕师计划”岗位供需网络见面会中签约成功的学生,名单已于9月18日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前,学校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等作弊行为。

(五)复试内容

复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1.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内容为教学论(50分)、班级管理(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素养、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满分为50分。

(六)成绩核算与排名办法

考生的综合成绩由学习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学习成绩为学生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已修的全部课程平均成绩。综合成绩=本科平均成绩×0.5+(复试成绩/1.5)×0.5。考生排名按照报考同一专业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排名确定各接收领域拟推免名单。

学生若存在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方面情况,每方面在综合成绩中增加1分。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七)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及招生计划等进行录取。不参加复试(含笔试和面试)的考生不能录取。复试后未录取的学生,如报考统招硕士研究生须在10月20日前在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填报统考志愿。已被确定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学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拟录取的考生须于10月5日—10日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系统要求完成所有报名程序。不进行网上报名的同学不能录取。网报填报信息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单位名称填写本人签约的单位(按就业协议中签约单位公章填写)。

拟录取的考生须下载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附件1)2份,由学院10月10日前填写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学院统一交至研招办。

(八)复试费用

复试费用按吉林省物价局审批标准为100元/生/次,采用网上收费方式。未交费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不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请勿缴纳复试费用,费用一旦缴纳,不办理退款手续。

(九)体检

体检在正式入学后统一安排,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录取工作要求

1.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学校将诚信考核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考生在正式复试前须在线上签订《吉林师范大学“硕师计划”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存在弄虚作假、使用设备舞弊、泄露考题及有替考情节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远程复试过程中拒不配合复试小组提出的有利于维护考试纪律等有关要求的考生,可取消复试资格。入学后三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期间应严格落实属地及我校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

3.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任何人不得干预复试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复试成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34-3294603

电子邮箱:jlsdyzb@jlnu.edu.cn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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