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24   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为全面掌握研究生教学的整体状况,规范教学秩序,保障培养质量,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为10月24日—11月3日。

二、内容及要求

(一)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

1.课程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2.教学秩序遵守情况,有无迟到、早退、私自调窜课和变更教学方式等情况;

3.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课程思政开展情况、学生出勤等情况;

4.各单位研究生课程听课情况,听课率不低于课程总数的25%。

5.研究生课程补课情况,根据调窜课记录,于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补齐教学进度。

(二)组织研究生课程中期考核工作

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所授课程期中考核工作。期中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所授课程确定,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课程期中考核的资料及成绩由学院留存。

(三)组织研究生期中师生座谈会

各培养单位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研究、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并积极解决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填写《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期中师生座谈会记录》(附件1)。师生座谈会的形式由各培养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四)检查各类教学文件的管理情况

课程教学大纲(电子)、教学进度计划表(电子)、课程调整审批表(电子)等材料的管理情况。

(五)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情况

落实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导师对研究生指导的管理,促进导师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指导研究生中,导师要了解所指导的每个在校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和生活状态并及时进行指导。

三、检查方式

以各培养单位自查为主,研究生院抽查为辅的方式开展检查。各单位成立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研究生秘书及相关教师组成的期中检查小组,根据通知内容逐项检查,认真填写自查表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随机听课抽查上课教师、学生的教学秩序遵守和教师的课堂讲授情况。

四、材料上交

各学院根据检查结果填写期中教学检查相关材料(附件1、2),于11月8日将电子版发至pyb5121@126.com,纸质版一式两份,1份送至研究生(双创517),1份由各单位留存。


附件1: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师生座谈会记录

附件2: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4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Copyright© 2012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信箱:sdyjs@jl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