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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废声明

作者:   时间:2025-05-15   点击数:

王中南,男,2012年9月至2015年6月在我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证书编号:102031201502000048)、硕士学位证书(证书编号:1020332015000048)。因证书原件遗失,已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毕业证明书编号:102031202502000101,学位证明书编号:1020332025000101。原证书自即日起作废,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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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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