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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06   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专业实践考核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的核心环节,对专业实践起到总结、评价、反思和提升等重要作用。为确保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开展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级全日制教育、汉语国际教育、金融、翻译、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2021级全日制出版、艺术硕士研究生;2021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2020级“硕师计划”教育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程序

1.培养单位成立专业实践验收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工作落实,根据研究生院总体安排,结合各专业具体要求,切实做好专业实践验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2.参加专业实践考核的研究生按照本专业的实践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专业实践验收材料。全日制研究生需提交《吉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成绩考核表》、《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手册》、专业实践研究报告(教育硕士不少于5000字,其他专业学位不少于3000字)及相关影音资料,全日制教育硕士还需提交《吉林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见习记录表》。非全日制及“硕师计划”研究生需提交案例研究报告1篇、教育观察报告10篇(附相应的完整观察视频)及教学专题研究报告1篇(不少于5000字)。

3.各培养单位专业实践验收工作小组在12月10日-25日期间,组织本单位研究生进行考核,并根据学生表现和提交的相关材料情况对实践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实践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度,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实践的优秀率不超过20﹪,合格者给予实践学分,未提交完整材料和考核不合格者没有实践学分。

4.培养单位将本年度专业实践的经费使用情况、组织实施、过程管理、考核安排和结果等形成工作总结(附件1),连同专业实践成绩单(附件2)于12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337025802@qq.com,纸质版(需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送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双创大楼5楼517室)。

三、专业实践相关材料存档

研究生专业实践材料采取档案袋存档方式,各单位要将每个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材料(包括实践计划、成绩考核表、视频光盘、专业实践手册、专业实践研究报告、见习记录表等)装在档案袋中留存备查。


附件: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总结(模板)

2.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成绩单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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