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工作

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专业学位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吉林师范大学2023年暑假期间非全日制、“硕师计划”教育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25   点击数: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现对2023年暑假期间非全日制、“硕师计划”教育硕士研究生集中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方式及授课对象

本次教学采用线下教学方式,授课对象为2022级和2023级非全日制、“硕师计划”教育硕士研究生。

二、师生互选工作安排

1.本次师生互选在2023级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教育硕士研究生中开展,互选时间为7月9日-19日。各培养单位要精心组织师生见面会,妥善做好2023级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教育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

2.指导教师要符合《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1)和《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附件2)中关于导师资格认定及管理的相关要求。被暂停招生资格的导师不能参加本次师生互选。

3.参加互选的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硕师计划”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不超过56周岁。退休导师不再指导研究生。

4.每位导师每届指导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个专业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全日制、非全日制),每届指导的研究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各类研究生),指导研究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含各类研究生)。

5.师生互选结果经过研究生院审批后,不得私自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批准备案。

三、授课工作安排

1.授课采取线下教学方式进行。公共课由研究生院组织授课,专业课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授课。

2. 2023级研究生授课时间为7月10日-8月3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序号

课程名称

授课日期

研究生数

授课地点

非全日制

硕师计划

1

课程与教学论

7月10日-14日

119

78

四平校区六教6202室

3

心理发展与教育

7月15日-19日

119

78

四平校区六教6202室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7月20日-24日

119

78

四平校区六教6202室

4

教育原理

7月25日-29日

119

78

四平校区六教6202室

5

综合英语

7月30日-8月3日

119

78

四平校区六教6202室

3. 2022级研究生授课时间为7月10日-8月3日。各培养单位需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三学期课程开满5门专业必修课,任课教师及授课地点由培养单位自定。

四、考试工作安排

2023级非全日制及“硕师计划”教育硕士研究生本次无考试,2022级研究生本次共考3门课程,考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见下表:

序号

课程名称

考试

时间

考试地点

考试

形式

考生

年级

备注

1

教育研究方法

7月9日8:30-9:50

培养单位自定

闭卷

2022级

2023年1月授课

2

习近平教育重要论述

7月9日10:10-11:40

培养单位自定

闭卷

2022级

2023年1月授课

3

专业必修课

培养单位自定

培养单位自定

闭卷

2022级

2023年1月授课

注:《教育研究方法》与《习近平教育重要论述》两门公共课由学校统一命题,在开考当天由各培养单位到双创大楼5楼517室领取。考试结束后,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清点装订试卷,并及时将试卷送至双创大楼5楼517室。

五、工作要求

1.本次教学工作的组织和落实由校、院两级协同推进。研究生院统筹布置、整体规划,负责组织、协调与督导,培养单位负责实施、检查与指导。

2.培养单位要提前做好师资摸底和调配工作,不得出现师资空缺现象,确保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足开齐课程。

3.培养单位在正式开课前,要对课程教学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确保教学准备充分、教学材料齐备。

4.培养单位要及时将本次暑假教学工作安排传达给每一位2022级和2023级非全日制及“硕师计划”教育硕士研究生。

5.任课教师在授课前要明确告知研究生课堂纪律要求、学习评价办法,加强过程管理,做到有迹可循。

6.培养单位需填写《2023年暑假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研究生教学情况表》(附件3)、《2023年暑假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研究生授课工作计划》(附件4)、《2023年暑假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研究生考试安排表》(附件5),于7月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337025802@qq.com,纸质版(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双创大楼5楼517室)。

7.培养单位于7月20日前,将《吉林师范大学2023级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配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到337025802@qq.com,待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再统一打印,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备案。

8.请培养单位严格按照附件中表格填写,勿自创表格。


附件:1.《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2.《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3.《2023年暑假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研究生教学情况表》

4.《2023年暑假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研究生授课工作计划》

5.《2023年暑假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研究生考试安排表》

6.《吉林师范大学2023级非全日制和“硕师计划”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配表》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Copyright© 2012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信箱:sdyjs@jl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