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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8-02   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2022年—2025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我校2025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参选的优秀实践成果为2024年度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实践成果。

二、优秀实践成果形式及申报要求

(一)优秀实践成果类别

分为文艺作品类、应用设计类、实践报告类三种。

1.文艺作品类主要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文学创作等;

2.应用设计类包括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技术(工艺)研发、规划设计等;

3.实践报告类包括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咨询报告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应为实习实践期间,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2.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能解决实际问题;

3.对于填补空白、具有重大实践创新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实践成果,优先推荐;

4.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1.《2025年度吉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硕士)申请汇总表》

2.《吉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

3.成果表现形式:文艺作品类提供视频和图册等;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

4.相关支撑材料: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三、申报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培养单位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吉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1)和《2025年度吉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硕士)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各1份(汇总表需学院院长签字、盖章)提交至研究生院(双创大楼5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y1710@163.com。

(二)组织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申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吉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名单。

(三)公示。学校对专家组遴选确定的推荐吉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联系人:王老师 13321433261         崔老师 15227132696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8月2日

(初审:于子舒 复审:刘琳琳 终审:张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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