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关于2009年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提前结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5-06   点击数:

各项目责人:

根据《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吉师大校发字[2007]9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2009年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工作进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对已满足结项要求的2009年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开展提前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项形式、时间、地点

由研究生秘书以学院(部、所)为单位集中上报结项材料,不受理个人上报;受理时间为2011513日;材料上交地点在研究生部培养科(博达一教1305)。

二、结项条件

1. 项目结项工作必须严格依照所签订的合同书内容为标准,重点项目结项需提交6篇核心以上学术论文(理科重要刊物3篇以上、文科2篇以上),并获国家级课题资助;一般项目结项需提交4篇核心以上学术论文(理科重要刊物2篇以上、文科1篇以上),并获省(部)级课题资助。

2. 资助项目发表的论文、专著、申请专利等成果,均应标注“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计划资助项目”及项目批准号,并以“吉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否则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三、结项材料

1.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参见附件1

2. 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验证后返回,复印件由研究生部留存。

3. 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立项原件(项目封皮、项目基本情况)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验证后返回,复印件由研究生部留存。

以上结项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四、其它事项

1. 对于未达到结项条件的重点项目,若已达到一般项目条件,可作为一般项目申请提前结项,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2. 本次受理的是2009年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提前结项的项目,2009年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正式结项时间为201112月。

未尽事宜,请致电3291055,与于老师联系。

 

                                               研究生部  

                                               201156

 

附件:吉林师范大学2009年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doc
文件类型: .doc 吉林师范大学2009年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d.doc (79.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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