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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1年07月12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要求,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做好本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

一、报送内容:

基表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基表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

基表3.《贵重仪器设备表》

基表4.《教学实验项目表》

基表5.《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基表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基表7.《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二、统计时段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基表2、3、7:资产管理处  吴达春  0434-3295566

基表4、5、6:教务处  宋超  0434-3292350


附件:

1.教育部通知

2.填报指南

3.格式样表

资产管理处

2021年7月12日

上一条:关于2021年末固定资产登记建账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本学期末固定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