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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招标采购监督员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9年12月20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标采购评审过程的监督管理,根据《吉林师范大学招标采购监督员管理办法》规定,现面向全校公开征集招标采购监督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较高,坚持原则;

(二)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三)热心学校招标采购工作,接受学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

(五)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监督员聘请范围

学校具有干部身份的在岗行政人员或教师。优先考虑学校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工会会员。

三、监督员申报流程

监督员聘请程序遵循个人自愿申报、学校组织审批、参加上岗培训、业务考核、合格者聘用的流程:

(一)自愿申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有此意愿的行政人员和教师可以自愿申报;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经学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登记后,由采购办进行资格审核;

(三)上岗培训。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进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

(四)业务考核。培训结束后,采购办统一组织考试;

(五)正式聘用。考试合格者学校向其颁发《监督员聘书》、监督员证并通知其所在单位/部门。

四、监督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对学校自行采购项目开标、评标等过程进行监督,并独立、负责地提出监督意见,给出监督结论;

(二)对参与以上开标、评标活动中的当事人行为进行监督;

(三)及时、准确地向采购办反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方面对招标采购的意见和建议;

(四)向采购办反映学校招标采购相关规章制度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

(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有关招标采购投诉及违法、违纪案件线索;

(六)积极参与宣传、普及国家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招标采购相关规定。

五、上报材料

(一)上报申请的截止时间

本年度征集监督员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请申请人在以上截止时间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上交至以下办公地点,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地址。

(二)采购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志涛,联系电话:0434-3296533;

邮箱地址:jlnuzhuzhitao@qq.com;

办公地点:四平校区第二教学楼一楼2157办公室。

附件:《吉林师范大学招标采购监督员申报表》

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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