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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度校级财政专项资金规划项目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一轮)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0年01月11日

根据《吉林师范大学财政专项资金规划项目库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度校级财政专项资金规划项目库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重点学科建设;

(二)一流专业建设和教学实验平台建设;

(三)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

(四)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

(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建设内容

(一)条件建设。用于充实和改善支撑重点学科、一流专业、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必备的科研仪器设备购置、更新、补充,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专业图书资料购置和其他软硬件条件改善等;

(二)队伍建设。围绕人才建设战略,支持教师教学能力与教学质量提升,师资队伍培训和学术交流,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创新团队建设,技术支撑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

(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校园水、电、暖、气等主要基础设施维修、更新和环保节能改造,办公用房及非办公用房的维修改造,校园基础网络的建设、扩容与设备更新,图书馆数字化资源的购置与软硬件共享平台的设备更新等;

(四)以上项目未列出的其他财政资金允许支持的建设内容。

三、申报额度

各单位编制的财政专项资金规划项目,每个项目申请额度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额度低于50万元的项目,申报后由学校统筹整合列入财政资金规划项目中。

四、注意事项

(一)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不能编制劳务费、会议费、差旅费等用于人员的经费、不能编制低值易耗用品(如实验材料、动物植物等)、不能编制非标办公家具(如茶具茶台、花盆花架等)、不能编制超过实际履行职能需要的用品(如高端U盘,豪华电脑等)、不能编制设备家具运维或维修费;

(二)除计算机学院外,编制计划批量采购计算机用于建设、更新机房(包括微机室、电子阅览室、云桌面教室等)的,要单独出具论证报告(含排课说明,使用频率等),报学校教学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列入规划项目;

(三)行政办公用途的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原则上要由资产管理处统一申报,各单位不必在项目中另行申报。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其装备数量、规格、预算要符合《吉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等文件精神,按满足办公基本需要、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匹配的原则,从严控制;

(四)根据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的要求,货物及服务类项目中,不能编制工程类内容(包括新建工程、修理修缮、装饰装修等)。

五、上交材料

(一)预算项目编报表;

(二)预算项目基本情况简表;

(三)预算项目的必要性调研报告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项目支出预算及测算依据材料。(货物类或服务类项目附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的报价函;工程类项目附投资估算或工程概算资料作为编制依据。)

六、时间安排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020年3月6日(周五):各单位撰写及修订项目书申报材料;

(二)下学期第三周开始,各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申报材料初审、现场答辩等具体安排届时学校将发布第二轮后续通知。

七、其他事宜

(一)申报具体要求,请各单位参照《吉林师范大学财政专项资金规划项目库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咨询学校招标采购中心综合科,电话:0434-3296533。请相关申报人员加入以下QQ工作群:361350697吉林师大项目申报群。申请入群验证信息:单位+姓名。配套表格和具体要求将在群内发布;

(二)尚未获批执行的所有在库项目,请各单位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市场价格涨落等因素,及时进行重新评估和内容预算调整,调整后随本轮一起重新申报。未重新调整申报又未做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将从学校项目库中移除。在库项目查询,请在吉林师大项目申报工作群中联系管理员。

(三)本通知下发后,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申报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尽快布置,加快推进,尽早完成。2020年度学校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只统一组织一次集中申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校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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