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标采购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采购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1年07月11日

为保证暑期各单位/部门分散采购工作正常进行,给新学期各项工作奠定良好物质保障基础,确保学校事业发展速度不减,现将暑假期间执行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采购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假期间,各单位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管理员(以下简称管理员)均可正常采购,正常提交采购需求订单。招标采购中心每日(周六、周日除外)集中审核一次。

二、在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采购的紧急、急需类项目,各单位管理员提交订单后,请马上致电0434-3296533或18843440307,联系我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采购审核。

三、暑假期间,网络环境、上网电脑发生变化的管理员,请注意保证政府采购电子商城账号及登录密码安全,勿将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并建议要定期更换高强度的密码。

四、暑假期间,收货地址原则上仍要设定为“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吉林师范大学XX单位”;或“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399号,吉林师范大学长春校区XX单位”。

五、未填报以上地址的订单,原则上我中心不予审核通过。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在校外社会地点收货的,请致电0434-3296533或18843440307,联系我中心工作人员备案。待确定不属于密码泄露的情况后,我中心对申购订单予以审核通过。

六、各单位在执行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采购过程中,要继续严格按照《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执行。纳入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产品和服务,必须按规定由学校统一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各单位不得自行在电子商城采购。

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各环节工作,按要求做好暑假期间商城采购项目的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入库、发放和采购资料归档等工作。待学校开学后,及时完成资金支付和订单评价工作。

八、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没有的商品或相同商品在其他线下渠道销售价格更低的,各单位仍可从其他线下渠道采购。在报销时需要提供电子商城商品搜索为空的记录或价格截屏作为必要的报销凭证。

附件:《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网络下载地址:

http://xxgk.jl.gov.cn/PDFfile/202008/7428708.pdf

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7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厅所属预算单位预算项目编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厅所属预算单位预算项目编报工作的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