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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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3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若干规定〉的决定》(吉林省人民政府231号令)有关规定,省委、省政府决定于2025年开展第十五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由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批示采纳的社科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教科书、工具书、志书等);论文;研究报告(经正规渠道上报并得到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并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二、评选名额和奖项设置

本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名额总数为380项。设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三类,每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类各等次名额分配按照实际申报数量确定。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者须是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实际部门工作的相关人员。每位申报者限申报1项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成果以自然人署名的,应以个人名义申报。申报参评的成果可以是个人独立成果或与他人合作的成果。合作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已故作者成果可通过原单位由作者继承人代为申报。

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应以署名单位或“课题组”名义申报。如以个人名义申报,须是成果主要参与者(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等),并须持有经署名单位或参与者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

成果属多卷本或系列丛书的,可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如独立成册,也可单册申报,但不可以重复申报。如多卷本或丛书中的一本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不能再整体申报。

在《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新华文摘》发表或全文转载的成果,可不占成果初评指标直接申报。

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及省部级单位实质性采纳的研究报告,可不占成果初评指标直接申报。

以下成果不能申报参评:论文集不能整体申报,其中每篇文章也不可作为论文单独申报;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和相当于省部级奖励的成果不能申报;副省级以上(含副省级)领导的社科研究成果原则上不能申报;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不能申报;涉密成果不能申报;违反学术规范或知识产权存在争议的成果不能申报;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师德师风受到惩处的不能申报。

四、组织领导

本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最高领导机构是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任由省社科联主席担任,副主任由省社科联专职副主席担任,委员由省社科联主席团成员担任。评审委员会常设机构为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奖办设在省社科联,由省社科联学会工作处、省人社厅表彰奖励处联合负责评奖日常组织工作。各市(州)社科联、人社局,省属各社会组织,省内各高校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尽快启动并统筹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申报和审核上报等工作。

五、申报办法

省评奖办授权省属社会组织、市(州)社科联、省内高校及有关单位为申报点,受理成果申报。具体为:所在地在长春的高校及有关单位人员可向本单位、相关社会组织或长春市社科联申报;所在地不在长春的高校及有关单位人员可向本单位或当地市 (州)社科联申报。省评奖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研究报告类成果除外,以光盘形式申报)。申报者须登录吉林省社科联网站(http://www.jlskl.cn/) 进入“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参照申报系统操作指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

报送材料:申报表,纸质材料2份。②申报表活页,纸质材料5份。③成果原件,论文、研究报告1份,著作2份。④成果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匿名1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内文),研究报告复印件匿名1 份,需隐去作者单位、姓名及能透漏个人信息的其他内容。著作实名评审,不需复印件。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无需匿名。

研究报告类成果除报送纸质材料外,还须刻录光盘。光盘刻录内容:申报表及活页电子版、研究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所有佐证材料的扫描件。

所有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里档案袋上粘贴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

六、材料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申报材料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在成果审核中,重点审核以下内容:申报材料是否真实、规范;申报成果是否存在意识形态和政治导向问题,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及国家安全相关保密规定,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申报人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受到师德师风惩处等。所有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透漏个人信息等),省评奖办不予受理。

七、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5月22日至6月18

申报截止之日,不再受理申报,请各申报合理安排好时间,确保在申报截止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纸质材料报送时间6月17日-18日

报送材料为: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粘贴申报材料清单)档案袋里包括申报表、申报表活页、成果原件、成果复印件、佐证材料复印件。研究报告类成果,档案袋里除包括上述纸质材料外,还需光盘一张,贴好名签。

八、其他事项

1.各位申报人网上填报时,“申报点”选择吉林师范大学,“首选初评单位”选择四平市社科联,“备选初评单位”可随意选择。第五个模块“成果客观评价”中“获奖情况”,如果成果获得了四平市社科优秀成果奖,下拉菜单中选“第三类 国家级社会组织优秀成果奖及其他”。其他奖项按照下拉菜单中的选项正常选择。

2.论文类和著作类成果的申报表、申报表活页无需线下填写,申报人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后,系统可自动生成申报表、申报表活页,按照要求打印、上交即可。研究报告类成果不能网上申报,需线下填写申报表、申报表活页(附件3,也可在申报系统的“文件下载”中下载),打印、上交,并刻录光盘。

2.评奖通知、评奖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材料可从吉林省社科联网站(http://www.jlskl.cn/)下载。

3.申报成果不论获奖与否,成果原件一律不予返还。

4.本奖项不向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邢欣欣  陈晶              联系电话:3291816

科研处

2025年5月23日

                                           (供稿单位:科研处   撰稿:陈晶    初审:邢欣欣    复审:鲍庆晗     终审:张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