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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全的通知
时间:2023-12-07   来源: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强化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全,营造和谐健康的考试氛围,积极推进依法治考,确保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平稳顺利,现就加强考试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进一步坚持底线思维,严格保密管理。所有参与自命题工作的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法行为。命题教师要严格遵守签订的保密责任书,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公开其参与命题、考试工作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试题的内容、命题工作情况和从事有关考试内容方面的任何咨询,不得参与任何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

2.进一步坚持严格规范,全面清理校园环境。我校任何部门、任何教职工均不得举办和参与各类研究生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班)组织的活动和为其编写教材、书籍或资料等,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研究生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班)的培训,不得从事和参与泄密、传播涉考有关信息,不得向研究生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班)提供举办场所和设施,不得允许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举办说明会等形式开展培训宣传,以维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进一步坚持教育引导,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各学院要对备考的学生进行专门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自觉抵制舞弊行为,以积极健康的心态迎接考试;各学院要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行为,严查通过网络散布涉考信息、非法获利行为。

学校研究生院将联合纪检监察机构、学生工作处、党委宣传统战部、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对于在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案件严办、快办,绝不姑息。对工作不力并给学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中违反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不仅要追究责任人的直接责任,而且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吉林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