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我院班级干部的管理,全面提高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使学生干部在学习、工作及生活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特制定本工作条例。本条例适用对象为我院在班级任职的学生干部。
一、班级学生干部任职条件
1.学习认真,成绩优良。
2.责任心强,工作态度端正,工作方法正确。
3.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乐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
4.关心同学,关系集体,关系学院和学校的发展。
5.任职前一学期内无违纪行为。
二、班级学生干部主要职责
1.以加强班风、学风建设为工作重心,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
2.抓好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的建设和管理,营造健康、雅静、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3.组织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陶冶学生情操,增强班级凝聚力和向心力。
4.定期向班主任、辅导员汇报班级建设情况,及时汇报班级学生违纪、不及格等非正常情况。
5.以身作则,严格要求,率先垂范。
6.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学院和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
三、 班级学生干部的具体职责
班长:主管班内事务。负责班级总体事务的组织、决策。要处处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定期召集班委会和班会,结合本班的实际,讨论并制定本班工作计划、措施,并具体贯彻落实。坚持分工负责制,经常检查、督促并协助班委会各委员搞好工作。协调院、系与班级之间的关系。负班级主要责任,并随时向系里反映班级情况。
团支书:主管团内活动,参与班级大小事务管理;负责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讨论本支部工作;掌握、关心团员的思想、生活、学习情况,与班委配合,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及时与学生党支部取得联系,负责对班级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学生党员的日常表现进行考核和监督,并作好相关记录。做好推优入党工作;领导开展支部组织生活,组织好主题团日活动;负责团员发展工作,配合学校团组织开展各项团内工作。
学习委员:主管班级学习事务,负责全班同学学习认真完成和学习质量的提高。负责为同学提供学习方面的必要支持,如与任课老师协调讲课方式,及时了解同学学习困难并提供必要帮助等。沟通任课老师与班级同学之间的信息联系,传达并贯彻任课老师对同学的建议和要求,反映同学对任课教师的建议和意见,做到相互促进、教学相长。
生活委员:主管班级生活事务。负责为班级运作提供经费及相关采购工作,负责与各宿舍长密切配合为班级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铺垫,为同学做好日常生活服务。掌握班费,负责学期班费预算、决算,并及时向同学公布。
文艺委员:主管班级文化娱乐工作。发动和组织全班同学积极参加课余文化娱乐活动,负责班级或其他涉及到班级文艺工作方面的活动,做好人员选用、排练及演出工作。
宣传委员:辅助团支书处理团内事务,负责向团员传达近期团委以及团总支的中心工作,宣传有关教育材料;负责团支部活动的宣传、鼓动工作及本支部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班级活动宣传、社会实践等工作。
组织委员 :具体组织好班级的各项有益于同学学习和生活的活动,协助团支书作好一切团内工作,并负责班级团费的收缴、团员证和团关系的管理等。
体育委员:主管班级体育事务。保持同体育老师的联系,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负责班级或其他涉及到班级体育工作方面的活动,做好人员选用、训练及比赛工作。
四、班级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1.以上述分工和要求为准,班级各学生干部必须按时上报相关工作情况,以学期计,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则考核为“不合格”:
(1)有故意瞒报行为;
(2)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3)对所负责工作不作为,不能完成基本任务要求,没有发挥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
(4)不服从班主任、年级辅导员的管理。
2.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干部,学院将及时进行撤换,且在评优、组织发展等工作中给予相应的限制。
3.学生干部若发生违纪、违规等行为,则从严处理。特别在年度综合测评时,若符合学院规定的有关扣分项,则按双倍进行扣分。
4.学生干部的加分办法按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