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八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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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八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50号)要求,学校现开展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将通知内容及时通知到本单位相关教师(包括在机关、业务附属单位的“双肩挑”人员),并认真组织推荐。机关、业务附属单位的人员请根据专业、学院归属,到对应的教学单位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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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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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近期试用期满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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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教职工管理,评价新入职教职工的综合表现,学校根据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情况,按期开展考核工作: 一、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需组建由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现场考核小组,人数不少于7人(单数)。 二、考核对象 近期试用期满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 1.由试用期满人员对照自身岗位职责,认真填写《吉林师范大学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2)个人信息及试用期个人总结部分,插入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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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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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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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筹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开展申报工作。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全国模范教师”的评选范围: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学校从事教育管理人员。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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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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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6月份试用期满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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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教职工管理,评价新入职教职工的综合表现,学校根据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情况,按期开展考核工作: 一、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需组建由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考核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单数)。 二、考核对象 6月份试用期满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 1.由试用期满人员对照自身岗位职责,认真填写《吉林师范大学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2)个人信息及试用期个人总结部分,插入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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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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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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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4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聘工作相关政策及时间安排 2024年职称评聘工作相关政策详见《吉林师范大学2024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日程安排如下: 1.5月20日,召开2024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工作部署会,参加人员为相关单位党政负责人和本年度拟申评人员。 2.5月21日,各学科评议组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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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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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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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4年职称评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聘工作相关政策及时间安排 2024年职称评聘工作相关政策详见《吉林师范大学2024年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日程安排如下: 1.5月20日,召开2024年职称评聘工作部署会,参加人员为相关单位党政负责人和本年度拟申评人员。 2.5月21日,各学科(系列)评议组向人力资源处报送评议组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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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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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5月份试用期满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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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教职工管理,评价新入职教职工的综合表现,学校根据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情况,按期开展考核工作: 一、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需组建由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考核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单数)。 二、考核对象 5月份试用期满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 1.由试用期满人员对照自身岗位职责,认真填写《吉林师范大学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2)个人信息及试用期个人总结部分,插入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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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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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述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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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上午,学校在第一教学楼七楼会议室举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述职会。 会上,参加考核人员分别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了述职,重点汇报了相关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方面情况。 最终由校评委会对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期考核人员进行考核评审,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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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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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4月份试用期满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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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教职工管理,评价新入职教职工的综合表现,学校根据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情况,按期开展考核工作: 一、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需组建由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考核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单数)。 二、考核对象 4月份试用期满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 1.由试用期满人员对照自身岗位职责,认真填写《吉林师范大学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2)个人信息及试用期个人总结部分,插入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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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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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报考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人选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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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报考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吉林省地方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将文件内容及时通知到本单位在编在岗(含人事代理、聘用制人员)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或管理岗人员,并认真组织考核推荐。按照招生专业及计划要求,学生发展与教育、教育领导与管理、汉语国际教育、音乐、美术与书法共5个专业可以申报,其中: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各相关单位最多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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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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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轮岗位分级后聘用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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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09〕25号)和《关于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的意见》(吉人社联字〔2014〕39号)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人员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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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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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3月份试用期满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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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教职工管理,评价新入职教职工的综合表现,学校根据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情况,按期开展考核工作: 一、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需组建由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考核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单数)。 二、考核对象 3月份试用期满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 1.由试用期满人员对照自身岗位职责,认真填写《吉林师范大学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2)个人信息及试用期个人总结部分,插入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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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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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3年度各单位绩效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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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按照《吉林师范大学2023年度各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吉师大校发字〔2023〕114号)要求,学校开展2023年度各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教学单位:将各教学单位规模、资源占有率、业绩成果产出率作为重要参考,依据2023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对目标工作任务、重点工作等进行全面考核。 2.机关部(处、室)及业务(附属)单位:依据各单位工作职责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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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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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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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教育部启动了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大家。请做好宣传工作,推荐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的高校思政工作者和党务骨干报考。 附件:关于转发教育部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24年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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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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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3年度各单位绩效考核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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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按照《吉林师范大学2023年度各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吉师大校发字〔2023〕114号)要求,学校拟于3月中上旬开展2023年度各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述职报告和汇报PPT的要求如下: 1.各单位根据考核内容,撰写述职报告,并制作汇报PPT,述职报告格式为: 题目:xxx(部门)2023年度述职报告,方正小标宋二号,不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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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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