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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学风建设“八不准”

    时间:2013-11-07 00:00:00  作者:  点击:

    外国语学院学风建设“八不准”

    1、 不准迟到、旷课

    2、 不准在教室吃东西

    3、 不准在寝室抽烟

    4、 不准在寝室喝酒

    5、 不准在寝室打麻将、扑克,赌博

    6、 不准在寝室使用违章灶具(如酒精锅等)

    7、 不准使用违章电器,私接电线等

    8、 不准在公共场合乱扔垃圾

    以上为学风建设检查的重点方面,其它事项依照相关检查部门标准执行,特此公告。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11月7日

    吉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电话:0434-3291813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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