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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开展教材出版基金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2020-04-05)
发布时间:2021-10-20       发布者:2021-10-20       浏览次数:

 吉林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开展教材出版基金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学校高水平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打造高水平教材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吉林师范大学教材出版资助基金管理办法(暂行)》(吉师大校发字〔2019〕53号),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教材出版基金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应是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的相关课程教材、具有较强应用价值的教材或者其他人才培养所急需的教材。

2.同等条件下重点和优先支持如下教材:

1)解决教学急需,填补专业教学空白的教材;

2)体现学校办学优势和特色专业建设的教材;

3)体现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成果的教材;

4)与国家级、省级“金课”以及一流专业、特色专业、品牌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课程思政等教学工程项目建设要求配套的教材;

5)与我校实际紧密切合的实验教学和实习实训教材。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教师为我校在岗教职工,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中级职称,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较强研究能力和丰富实践阅历。

2.教材应已基本编撰完成,新编教材应有较完整的讲义;修订教材应为教学实践中反映较好,有较高修订价值。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吉林师范大学教材出版基金资助立项申报书》(附件1),上报所在教学单位,由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资助教材的学术水平和出版社资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资助。

3.申报资助教材应按照《吉林师范大学教材资助基金出版目录》(附件3)确定出版社,经批准资助教材一般应于立项之日起1年内签订出版合同,且教材出版时须注明受到“吉林师范大学教材出版基金资助”字样。

四、申报要求

请申请人将《吉林师范大学教材出版基金资助立项申报书》《吉林师范大学教材出版基金资助立项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于4月30日发送至8129990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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