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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育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理论水平、系统的民族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具备良好的人文、科学素质的民族学专门人才,为民族学高级研究人员的培养输送后备力量;以及具备能在国家机关、文教事业、社会团体和各类企事业部门从事实际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民族学的基本理论,了解中国民族和族群、中国社会与文化的基本情况;掌握民族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受到人类学、社会学及历史学等方面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民族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对相关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2.掌握基本的民族学调查方法与分析方法,以及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较强的运用外语的能力,能熟练地操作计算机;

4.熟悉我国有关少数民族、社会文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国内外民族学界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向;

6.掌握民族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抽样调查的基本方法和手段。

【授予学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吉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