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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专任教师科研业绩考核的通知
时间: 2021-10-21 22:23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吉林师范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吉师大校发字〔2007〕96号)文件要求,现对全校教师进行年度科研考核。考核标准适用于享受相应岗位津贴待遇的在职聘任教师(2014年度新晋升职称教师按原聘任岗位职称考核,2014年度新接收来校工作教师不参加考核,不填写考核表)。

请各位老师(包括在外进修读研的教师)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按照考核表要求如实填写。学院将考核表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报送。

学校将根据科研业绩考核结果核发2014年度岗位津贴。

一、相关说明:

1.考核表各项不必全部填写,只填写符合合格条件要求的某一项即可。

2.只填报本人第一作者和吉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成果信息必须按附件1要求填写完整,以便查找。

3.公开发表的论文只填报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省级以上学术刊物认定请参照吉林师范大学文件(吉师大校发字〔2009〕1号)。

4.超过合同规定时间没有验收的项目不作为科研成果认定,不必填报。

二、程序和职责

如教师对本人科研成果审核结果有异议,由周院长与科研处进行沟通,并负责向相关教师做出解释。

业绩考核时间安排:

11月21日,发布科研考核通知;

11月22日——11月30日,申请人填写考核表;

12月01日——12月02日,科研院长对本单位教师考核,确认无误后在考核表上签字;

12月03日——12月04日,各单位随成果统计一起上报考核表;

12月05日——12月10日,科研处进行复核;

12月11日——12月12日,科研处向各单位反馈考核结果,各单位对反馈结果进行核对。

相关附件请到科研处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