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管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全名为吉林师范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从事图书馆阅览秩序维护的学生组成的非营利性公益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政策和学校、图书馆管理条例。倡导团结友爱,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新风和正气。弘扬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第四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服务图书馆,服务读者。
第五条 本协会恪守“好学近知,力行近仁”的校训,服务广大读者,沟通交流思想,活跃校园文化,通过开展志愿活动,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架起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桥梁。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六条 秘书处 负责协助会长工作,表扬信量化分统计及分发,人员调动记录及信息更改,会议签到及记录。
第七条 组织部 活动策划及场地安排,安排、调整值班时间,保存管理课程表。
第八条 宣传部 对协会的发展和活动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图书馆网中站开放的学术资源和讲座。
第九条 新闻部 管理协会网站,定期更新,对每次大会进行记录,总结活动主持工作。
第十条 督察部 检查值班出勤情况,记录请假信息,并定期上报。
第十一条 技术部 维护选座机的正常使用,与图书馆技术部老师及厂商沟通。
第十二条 财务部 管理协会财物及清单,采购各部所需物品。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有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优先享受协会提供各种服务的权利;
(2) 关注图书馆发展,了解同学需求,主动反映意见和建议,为本协会工作的开展献计献策
(3)有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维护协会团结;
(4)有请求协会维护其正当利益的权利;
(5)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十四条 会员应尽以下义务:
(1)带头遵守图书馆的借阅制度,爱护书刊及相关设施,自觉维护图书馆阅览秩序,协助图书馆保持安静清洁;
(2)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支持协会工作,维护协会声誉;
(3)关心协会建设,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
(4)关注图书馆发展,了解同学需求,主动反映意见和建议,为本协会工作的开展献计献策。
第十五条 会员具体职责:
(1)志愿者必须带头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经本馆业务培训后上岗;
(2)维护所在阅览室的阅览秩序,熟悉所在阅览室的座位排列,为其他同学创造适宜的学习环境;
(3)按照安排表,在规定的时间,到岗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按实际情况签到,不允许恶意代签;
(4)值班期间必须佩带工作证;
(5)值班期间不允许吃零食、嬉笑聊天;
(6)阻止其他同学将阅览室座椅搬出阅览室,如有发现,应及时劝止回收;
(7)及时将阅览室的财物损坏状况上报至该阅览室借(还)书处的老师;
(8)及时上报其他需要上报至协会或者图书馆具体部门的事项;
(9)及时反映选座机出现的故障;
(10)每晚被安排清理占座的学管会成员,应在每晚九时三十分至一楼公共自习区集合签到,听取收座安排。在音乐开始后进行收座工作,并接受检查。最后至二楼大厅集合点名;
(11)按时参加协会举办的会议以及其他活动,积极建言献策、投身参与。

第四章 请假、表扬与惩罚

第十六条 会员请假应向督查组主管记录的人员申请。
清理占座请假应向当天收座负责人申请。
第十七条 对工作表现优秀者,将授予图书馆“优秀志愿者”称号,同时将其工作情况向所在院系通报反映。
第十八条 对于三次无故旷岗者,将进行警告,并写一份情况说明,不写或再犯者视为自动退出,不予颁发实践证明。
第十九条 请假次数过多者,将视为自动退出。
第二十条 对于其他需要表扬或惩罚的行为将视情节而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请各位会员积极就本章程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吉林师范大学图书馆学管会所有。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