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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评2013—2015年度全省文明单位
时间:2016-01-08 浏览次数:

近日,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13—2015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吉文明委〔2015〕6号),我校被授予2013—2015年度全省文明单位称号。

(供稿单位:党委宣传部 撰稿:李士军 审核:徐焕文)

我校被评为2013—2015年度全省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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