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等十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厅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6月28日,校饮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校内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食堂内的超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主要围绕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材料采购、餐具清消、超市进货渠道、是否经营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等方面开展。
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认定,我校校内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合格,经营规范,管理科学,没有违规操作和经营的现象。通过此次检查提高了广大业户的卫生安全意识,使其能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提供健康、安全的餐饮服务。
(供稿单位:后勤管理处 撰稿:张坤 审核:姜耀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