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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第三次党代会、《吉林师范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吉林师范大学“创新型大学”建设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学校组织制定了《吉林师范大学院(部)目标责任书(2017—2021)》。7月12日,学校在第十一教学楼报告厅举行《吉林师范院(部)目标责任书(2017-2021)》签订仪式。校党委书记许才山,校长杨景海,党委副书记祖国华、刘万民,纪委书记侯奎岩,副校长曲殿彬、张作岭、车广波出席签订仪式。签订仪式由车广波主持。
张作岭介绍了这项工作的背景、过程和下一步的工作要求。他指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院(部)目标责任制落实工作,各院(部)负责人是目标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调整工作思路,积极制定可行的落实计划,掌握工作主动权,强化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各项工作内容。要出实招、办实事,下功夫,见实效,坚定不移地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使院(部)工作尽早出现新成绩,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打开新局面。
张作岭强调,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已经确定,各院(部)必须严格执行。各院(部)负责人要认真分析研究《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内容,明确责任,分解细化,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把各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营造“人人有目标、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的良好工作氛围。要强化措施手段,确保目标任务的落实。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及时掌握目标执行情况和工作进展,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要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工作中力求有创新,营造“有热情、有干劲、有活力”积极进取的工作局面。学校将建立院(部)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年报制度,由发展规划处牵头组织职能部门对该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管理,进行指导、监督与考核。每年年末将对各院(部)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公示后将提交学校人事考核工作领导办公室,作为院(部)年终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希望各院(部)负责人要加强对院(部)内部的监督与考核,保质保量完成院(部)各阶段目标任务。
张作岭号召各院(部)要通过新一轮院(部)目标责任制的实施,积聚全校力量、凝聚改革共识,为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和综合实力的增强共同贡献力量,为把我校建成高水平师范大学奠定坚实的基础。
杨景海代表学校分别与院(部)负责人代表,历史文化学院院长范立君、物理学院院长刘惠莲签订了院(部)目标责任书。
校长杨景海代表学校与物理学院院长刘惠莲签订院(部)目标责任书
校长杨景海代表学校与历史文化学院院长范立君签订院(部)目标责任书
(供稿单位:发展规划处 撰稿:曹虹 审核:刘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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