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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非办公用房出租的公示
时间:2023-04-21 浏览次数:

 

 

 

根据《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吉财国资〔2017〕888号)等规定,经学校2023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和学校第2023年第8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拟对我校非办公用房进行公开招租,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7日。

一、拟出租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拟出租房屋的资产状况

1.位置

家属区一号楼一层12个单元;第八、九、十宿舍楼一层校区金融服务和通讯服务四个单元。

2.面积

(1)家属区一号楼一层共有商网12个单元,总建筑面积:1165.38平方米。具体明细见表格:

          位置

 面积/平方米

           位置

 面积/平方米

 家属区一号楼一层(1)号

    150.00

家属区一号楼一层(7)号

    100.00

 家属区一号楼一层(2)号

    90.00

家属区一号楼一层(8)号

    99.00

 家属区一号楼一层(3)号

    89.46

家属区一号楼一层(9)号

    89.46

 家属区一号楼一层(4)号

    100.00

家属区一号楼一层(10)号

    100.00

 家属区一号楼一层(5)号

    99.00

家属区一号楼一层(11)号

    92.00

 家属区一号楼一层(6)号

    89.46

家属区一号楼一层(12)号

    67.00

(2)第八学生公寓一层2个单元,建筑面积295.44平方米。第九学生公寓一层1个单元,第十学生公寓一层1个单元,总建筑面积420.96平方米。具体明细见表格:

           位置

   面积/平方米

 第八学生公寓一层(1)号

     153.02

 第八学生公寓一层(2)号

     142.42

 第九学生公寓一层(1)号

     183.10

 第十学生公寓一层(1)号

     237.86

3.经营范围

(1)家属区一号楼一层12个单元:只限于从事超市、商店或食杂店、书店、干洗店、水果蔬菜、美容美发、装潢制成品、文化体育用品、五金、水暖电器材料、打字复印、照相等。但不得从事下列经营活动:开饭店、快餐等现场加工制作食品、使用明火类等,从事有噪音、具有损害人身健康的行业等,游戏厅、歌舞厅、网吧、影吧、迪吧、洗浴类行业等。在出租屋内存放、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气、液、固体等一切相关行业。

(2)第八学生公寓一层2个单元提供通讯服务,第九、十学生公寓一层2个单元提供金融服务。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老师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电话:0434-3293737

 

 

吉林师范大学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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