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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22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归档材料的接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按《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2020年版,在“吉师档案工作群”中下载)立卷。因工作变动改由其他单位归档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档案馆(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

2. 归档材料应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在“吉师档案工作群”中下载)进行组件、分类、排列、编号和编目。编目要准确、详细,便于检索。归档文件目录设置序号、档号、文号、责任者、题名、日期、密级、页数、备注等项目。题名应反映文件的主要内容;标题不能反映主要内容、不方便检索的,应全部或部分自拟标题,自拟内容外加方括号“[ ]”。

3. 请用B5纸打印全引目录和移交清单、用A4纸打印文件目录,下载地址:http://web.jlnu.edu.cn/zhdas/list1.php

4. 列入“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2020版)”但未给出“列目名称”的单位,请参照《 吉林师范大学档案馆归档规范》自行确定归档材料。

5. 请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副书记和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加入“吉师档案工作群”(QQ群号:1128487438,开放日期截止至10月23日),以便及时沟通档案工作业务。进群后,请按“单位+姓名”格式修改群内名称,以便档案馆在“南大之星档案管理系统”中为各单位设置用户名,依法优先利用本部门归档的档案材料。

6. 各学院、计划财务处和自备PDF文件的单位,在本通知下发后即可移交档案,需要到档案馆扫描的单位按附表安排的时间移交档案。

吉林师范大学档案馆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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