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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师范大学分院有关情况的说明
时间:2010-11-03 浏览次数:

全校师生员工:

10月28日,吉林师范大学分院(原四平幼儿师范学校)发生学生群殴事件,造成多人受伤住院。事件发生后,《新文化报》等多家媒体先后予以报道,搜狐、新浪等媒体纷纷转载,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许多一直关心和支持吉林师范大学发展的各界人士纷纷打电话询问事情缘由,一些不明情况的师生也对此事给予高度关注。为澄清事实,特作如下说明:

1999年,吉林省改革师范教育管理体制,对师范教育进行布局结构调整。2000年5月,省里下发文件(吉政函[2000]32号),将四平幼师挂靠四平师范学院,组建四平师范学院分院,但文件中明确规定:挂靠后的分院管理体制为独立的办学实体,为法人单位,专科建制,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不变,领导权在四平市人民政府。吉林师范大学更名后,原分院也更名为吉林师范大学分院,到目前为止,我校与吉林师范大学分院仍无隶属关系,也无管理职能。该校行政关系仍隶属四平市,为市教育局直属单位。

吉林师范大学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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