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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招标采购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吉林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我校于2015年6月24日发布招标公告对吉林师范大学2015-2016年度采暖用煤采购供应项目(项目编号JLSD-2015-006)进行公开招标,由于合格的投标商不足三家而废标导致采购失败。现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此意向的符合本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企业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供货地点:
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2.取暖概况:
取暖面积约为55万平方米(实际取暖面积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报价方式为按每平方米报价,供货时间为2015-2016年取暖期。
3.招标范围:
冬季采暖锅炉用风选煤采购供应(分批量随时供应,由中标供应商运输到学校供热中心储煤场)。
评标办法等具体要求资格初审及现场考察合格后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且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2.中标供应商必须取得2015~2016年度吉林省省直预算单位采暖用煤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
3.煤炭生产企业投标的,须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等资格证书;煤炭经营企业投标的,须具有已经和煤矿签订2万吨以上的煤炭购买合同(合同原件中须注明风选,允许正偏离);
4.具备本项目标的物的垫款能力,且具有支付履约保证金300万元的能力;
5.投标人需在完全理解、认同本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的前提下进行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6日(周四)(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到吉林师范大学招标采购中心综合科办公室(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吉林师范大学第二教学楼三楼2333室),持单位介绍信及相关材料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学校组织现场考察,考察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单位需提交单位介绍信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投标产品原料产地、工艺说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壹份,必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方为有效)进行报名。
四、咨询电话
1. 技术规范方面咨询电话:刘老师0434-3291915;
2. 招标流程方面咨询电话:王老师0434-3296533,13294344433。
吉林师范大学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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