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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专升本)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21世纪中国法制建设需要的,能够从事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以及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2.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系统研习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熟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培养学生应用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处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3.具有良好的意志品质、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树立追求真理,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形成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形成恪守职业道德的自律精神;

    4.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和交流信息的方法;

    5.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

    6.具有较强的法律思维能力,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7.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并具有较强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三、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证据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商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

    四、专业特色

    1.以经济管理优秀教授和法律专家为依托,充分发挥经济与法律协同育人功能。基于强大的科研团队和教学团队背景,活用教学资源,培养精通法律和经济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2.以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实现对接社会需求的功能

    通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充分发挥学校的资源优势,以模拟法庭和法律援助站等实践教学场地为依托,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联动,打通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不足、实践中缺乏理论指导等各类阻碍,充分发挥联动育人功能。

    五、修学年限

    基本学制2年,弹性修业年限可延长至3年。

    六、授予学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吉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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