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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工作(社会福利方向)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要培养学生熟练掌握社会学类专业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具备国际视野和国情意识,具备联系中国社会实际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具备跨文化沟通和自我调适的能力,具备服务社会与管理社会的能力。能够在党政机关、教育、科研、文化、民族、宗教、新闻传播等领域,以及社会团体、福利机构、企业等组织从事专业性工作,或者运用社会学类专业知识独立创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培养具备较高理论素养、较强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本专业对所培养的学生在毕业五年左右的目标预期是:

    目标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爱岗敬业;

    目标2:具备社会学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熟练掌握社会工作各种技能和方法,善于运用理论、知识、方法帮助困难群体走出困境,从事正常生活并获得发展。具有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学习实践经历;能够了解本专业的发展历史、学科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

    目标3:具备追求创新的态度和意识,具备分析和提出方案、解决本领域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

    目标4:具有自主学习、终身学习、适应发展的能力。

    二、培养要求

    培养要求1:知识要求

    社会工作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具备较为完备的知识结构,包括基础性知识、专业性知识、工具性知识和通识性知识等。

    1.1 基础性知识。接受社会工作理论和研究方法的系统训练,扎实掌握社会工作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1.2 专业性知识。掌握国内外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活动需运用到的基本原理,了解跟做好社会工作有关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通过社会工作实践和社会工作研究影响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和基本能力。

    1.3 工具性知识。具备从事本专业学术研究和实务操作所必需的数学、外语、计算机、互联网等相关知识。

    1.4 通识性知识。具备一定的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了解人类文明发展和世界优秀思想文化,掌握科学常识和现代科技发展趋势。

    培养要求2:能力要求

    社会工作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具备较为系统的能力结构,包括获取知识的能力、运用知识的能力、创新思维的能力和跨文化交流的能力等。

    2.1 获取知识的能力。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学会利用现代科技与信息等高效的渠道和途径获取新知识,具备自我学习知识、自我消化知识、自我更新知识的能力。

    2.2 运用知识的能力。具备洞察问题、提炼问题、综合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研究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3 创新思维的能力。养成独立思考、创新思维的习惯,具备进取意识和探索精神,拥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4 跨文化交流的能力。培养跨文化交流的兴趣养成尊重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文化及风俗等的良好素养,在读、说、听、写、译等各个方面熟练掌握1门外语。

    培养要求3:素质要求

    社会工作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具备较为全面的素质结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等。

    3.1 思想道德素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为人,富于进取,具有团队意识。

    3.2 科学文化素质。具有良好的人文和艺术修养、审美情趣及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全球化视野,掌握自然科学常识,跟踪科技发展动态,对中外优秀传统文化与思想有一定的了解。

    3.3专业素质。本专业学生需学习好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树立社会工作的价值理想,学习和掌握开展社会工作的技能与方法,学生具备进行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与技能,掌握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社会实践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能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以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3.4身心素质。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品质。

    三、主要课程

    社会学概论、社会福利学概论、社会工作导论、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个案工作、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福利政策导论、社会保障概论、社会福利思想、社会心理学、社会统计学、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工作伦理等。

    四、特色优势

    社会工作以其所具有的科学性、专业性、应用性、技巧性等鲜明的专业特色赢得了独立的学科地位。

    注重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特聘请外籍教授亲临授课,与韩国梨花女子大学、翰林大学等国外高校进行不定期学术交流与合作。

    注重学生人格特质与道德素质的培养,与实务部门紧密合作,强化教学实习环节,使学生能整合所学知识,掌握专业实践技能,扩大学生的就业适应能力和就业适应面。

    在培养模式上,强调注重基础、拓宽专业、突出能力、适应社会需要的原则,结合专业特点,实施厚基础、宽知识、通过学生对社会的服务,强化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

    五、修学年限

    标准学制4年。

    六、授予学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吉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七、毕业去向

    本专业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认证报考资格。毕业生可选择的就业方向主要是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主要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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